(学生通讯员 易姗姗)2022年11月25日15时30分,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王海军副总队长应邀主讲“严重极端个人暴力犯罪与类案预防治理路径”。讲座由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董邦俊教授主持;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李正新副教授、何正泉老师、徐惠老师、栾兴良老师、张丽霞老师等部分师生线上参与。
本次会议讲座主讲人王海军,任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历任荆州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治安管理支队长,公安县副县长、公安局长,仙桃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支队长。在《公安研究》《上海公安学院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14篇。先后负责湖北省严重暴力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黑恶犯罪、文物犯罪、侵财犯罪、侵害弱势群体犯罪等打击治理及研究。
王海军副总队长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介绍了严重极端个人犯罪治理研究的简要背景。他带领公安厅调研组收集全国2010年至2020年发生的54起严重极端个人暴力犯罪案件。以此为样本,分析犯罪特点规律、作案原因,探讨类罪现代化治理路径。一是从犯罪主体及其犯罪行为、方式、手段、工具及造成的危害特点等方面对该类犯罪现象进行具体描述,以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讲述了极端个人暴力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是从个人原因,如挫折积累、认识缺陷、性格偏激等因素,以及社会原因,如社会转型时期教育矫治、社会保障、治安防控、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该类犯罪的成因进行了详细分析。三是据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外学者关于基层治理观点,结合当前中国刑事犯罪预防治理的具体实践,就严重极端个人犯罪的类罪治理路径探索进行讲述,提出压实“责任链”,构建党政社会各方一体化的治理格局。从建好“缓冲区”、开启“减压阀”、控住“危险源”、打好法治、德治、自治的三治组合拳等方面完善类案犯罪治理,从而更好的预防与控制此类犯罪。
在王总队长讲完主要内容之后,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李正新副教授和栾兴良老师先后就如何从被害人角度及如何从犯罪预测角度来对严重极端个人暴力犯罪案件进行防控提出了个人的观点,王总队长也一一进行回应。
最后,董邦俊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讲座针对严重极端个人暴力犯罪,既从宏观上对政策方针进行把握,也从微观上也对犯罪现象及具体原因进行分析。结合丰富的办案经验提出类案治理路径探索,讲解透彻具体,令人受益匪浅。德国著名法学家李斯特先生提出“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做好的刑事政策”,要通过社会政策的不断改进来加以预防,坚持群众路线、打防结合,不断完善严重极端个人暴力犯罪的治理。呼吁大家关注严重极端个人暴力犯罪现象,通过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努力,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中国贡献智识与力量。
(审核:董邦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