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方向楠)2021年5月15日上午8:30,由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第三届刑法专题论坛在上海召开。本届论坛以“责任理论的现代课题”为主题,围绕责任基础理论、故意论、过失论、违法性认识、期待可能性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新葡的京官网童德华教授、姚培培讲师、博士研究生方向楠应邀参加本届论坛。
新葡的京官网童德华教授应邀担任本届论坛第二单元“责任基础理论”专题的报告人,以《刑事责任的本质与本土化论纲》为主题,指出刑事责任是我国刑法学研究的软肋之一,详细阐述刑事责任的概念、根据、发展阶段与解决方式,认为目前的责任理论存在具体内容与基本主张相脱节、没有回应刑法规定所赋予的应有机能、内容不具体而导致责任理论无法为司法评价提供指导等问题。童德华教授主张责任论的本质是确定行为人与刑法规范之间的应答联系,责任的作用是将具体的行为从抽象的行为类型之中标识出来,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应被作为责任的评价要素,责任理论是刑法进步的晴雨表。
此外,新葡的京官网师生亦积极参与本届论坛的学术交流。在第三单元“故意论与过失论”专题的自由讨论环节,针对本专题与谈人柏浪涛教授的与谈内容,姚培培讲师向柏浪涛教授提问:“柏浪涛教授在其专著的后记中说其通过错误论而皈依了行为无价值论,但我观察到日本的结果无价值论者采取的是具体符合说,而行为无价值论者反而采取了法定符合说,所以请教柏浪涛教授如何认识具体符合说与违法性观之间的关系?”
在第二单元“责任基础理论”专题的自由讨论环节,博士研究生方向楠发言赞同童德华教授等专家所做的主题报告,借鉴Luhmann社会系统论区分“系统/环境”的二值符码与Jakobs刑法机能主义区分“意义/自然”的二值符码的方法论,主张将责任能力视为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由于无责任能力者没有能力进行法律沟通,故无责任能力者之侵袭并非系统之内的意义表达与不法,而是属于系统之外的、环境之中的自然与不幸。对于无责任能力者之侵袭不能予以正当防卫,而只能进行防御性的紧急避险。
本届论坛为理论界与实务界搭建起学术交流的平台,议程合理有序,内容充实精彩,有效增进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深度交流与互相理解,达成一定共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