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吕兰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次数:1006

各位同学:

为确保学校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后简称“研究生”)学位申请授予等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研究生毕业、学位证书照片

请各班级班长于426日前(目前均已领取),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治楼204)领取《学位申请表》、毕业证书照片、论文答辩记录本、学位档案袋。使用要求为:

1、《学位申请表》中应粘贴1寸照片(自行另外拍照提供);

2、请各位同学仔细核实下发的照片上的基本信息条,如发现信息条中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误,研究生本人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于510日前自行前往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更正信息。

3. 没有照片同学自行登录学信网核查自己是否参加了学校统一组织的电子摄像。照片遗失、损坏或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电子摄像的研究生,请登录“大学生图片采集信息网”(网址http://www.xinhuacu.com/#/home)联系补拍或加洗,并在515日前将电子照片交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纸质照片交至文治楼204


上述领取材料的填写和提交:

1.《学位档案袋》填写要求如下:

a、档号、编号、密集、本卷共*页信息不填;

b、其余部分各学生使用黑色碳水笔如实填写


2.《论文答辩记录本》只需填写好封面信息(其中日期不填),申请学位类别为硕士或博士;


  1.  《学位申请表》自行按第2页的“填表说明”要求填写(近年管理越来越严格,为避免驳回重填请各位学生认真按照要求填写),并完成封面、学位人员基本情况表(反面成绩单表自行粘贴)、学位论文简况表(本人签字、导师撰写评语并签字)三个部分内容的填写;此外:

非盲评硕士同学还需在3份 评阅书上完成学生姓名到论文题目等基本信息填写;盲评同学无需处理;所有学生均需完成学位申请表上每1页上涉及到的姓名、学号、专业名称、所在学院、论文题目信息的填写,含表决票。


备注:以上资料每个学生只有唯一一份,请慎重填写和保存。


4  核对无误的毕业证书照片单独提交给班级负责人,不要装入档案袋


请各位同学将上述23材料填写好后放入1档案袋中、连同照片一并交给班级负责人,班长按学生学号信息从小到大于508前送往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治楼204)。由于涉及到 学位申请表中评阅书的寄送,请大家务必准时提交。




落实答辩后强制修改工作

为加强学位授予过程管理,完善学位论文质量反馈机制。根据我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后强制修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需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详见附件6)。

毕业流程如下:

1.中期考核(仅限博士生)——2.开题——3.预答辩——4.双盲评(没抽中双盲评的同学将参加学院自行组织的专家评阅)——5.正式答辩——6.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7.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8.全部合格即发放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公示期为3个月,根据学校管理制度,不得提前领取)

因此,每位同学需在步骤4之后,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在步骤5之后,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再提交给自己导师手工签字(不允许造假或代签,一经发现,严重处理),并由班级负责人统一收齐提交到导师组组长签字后, 提交至文治楼204,方可参加步骤6


工作建议:每位同学找导师签字时,可由其中一位同门全部收齐后,一起找导师签字。



、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上报工作


学历、学位信息上报: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需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提交(系统地址为校研究生院主页左边),请各各位同学尽快完成学籍学历信息网上填报,登录密码同选课密码(密码遗忘者请自行前往校研究生院申请密码重置);各位同学需根据《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附件3)要求填写研究生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及学位信息数据库并务必于529日(周三)前上报完毕。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同学自行承担。



答辩后论文上报


根据2018年第二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自2019年起,我校全体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和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等相关数据库进行收录,正式上网和公布时间为授予学位后一年。”因论文留存和上网需要,请全体研究生将《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声明》(附件7)单独打印并签字,将声明页拍照或扫描,插入到论文电子版相应位置,纸质版声明交班级负责人,统一交学院文治楼204并提交研究生院留存。


各学生在论文正式答辩结束后,需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师生端)”提交答辩后的定稿论文,校学位办将对定稿论文再次重复率检测。答辩工作预计2019.5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答辩后定稿论文系统截止提交时间待通知。



刑司2019年(上)学位申请授予工作附件4.2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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