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记者刘甜贾朝清)2018年4月27日15时,学术校庆 “名家讲坛”系列学术报告于新葡的京官网文治楼二楼会议室开讲。本次讲座邀请到台北大学曾淑瑜教授带来“搀伪假冒食安犯罪”的讲座,新葡的京官网副院长童德华教授担任主持人。
讲座伊始,曾淑瑜教授介绍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台湾地区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这一现象,并从贩卖搀伪假冒食品的行为人是否属于施用诈术,是否使被害人陷于错误认识,被害人遭受的损失与行为人行为之间是否同时具备双重关系等方面,将贩卖搀伪假冒食品罪与诈欺取财罪区别开来。随后,曾教授介绍了英美法对“搀伪”一词的界定,并重点讲解了台湾地区法律规定与实际生活中食品搀伪假冒的具体类别。她强调,台湾地区严格区分“标示不实”与“搀伪假冒”,因为两者在行政处罚、处以刑罚的要件、应否没入销毁以及得否改正的规定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别。随后,曾教授通过学界的不同立场及理由对食品搀伪假冒究竟是属于抽象危险犯还是具体危险犯进行了讲解。
最后,童德华教授就标示不实与搀伪食安犯罪的处罚问题与曾淑瑜教授进行探讨,曾教授认为,台湾地区标示不实的行为仅由行政法规制,刑法并不介入。部分博士生向曾教授请教了搀伪食安犯罪的具体法益问题,她指出,食品安全的立法,应当满足风险社会中人民对安全感的需求。
曾淑瑜教授明快而清晰的讲解,让在场同学收益颇丰,同学们对台湾地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也使同学们对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有了更多的认识,整个讲座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