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越刑事法律理论研讨会举行
发布人:吕兰  发布时间:2016-12-28   浏览次数:356

 

本报讯(学生记者 陈家希 通讯员 何长春)1221日,“2016中越刑事法律理论研讨会:经济犯罪的立法规定及其适用研究”在南湖校区文治二楼会议室举行。越南河内法律大学副校长张光荣教授及越南人民警察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黎忠坚博士等诸位越南学者参会。我校党委副书记、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齐文远教授,新葡的京官网院长胡向阳教授,前院长夏勇教授等多名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新葡的京官网副院长董邦俊教授主持。

齐文远副书记和胡向阳院长分别代表校、院两级向新葡的京官网的“老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欢迎,据悉此次出访已是越南学者第三次来到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两校的学术交流源远流长,友谊深厚。越方代表团团长、越南河内法律大学副校长张光荣热情邀请我校学者明年去往河内参与2017年的学术交流活动。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担纲会场翻译的武垂庄女士,形象青春活泼,为第四届“汉语桥”大赛冠军,准确、详实的翻译构筑了两国学者交流的桥梁。

关于刑法专业问题的讨论由越方杨雪棉副教授开篇,她介绍了越南在国际透明指数排行榜常年排名靠前,国内少有经济犯罪案件,究其原因是越方对于此类刑法十分严格,100美元即可量刑,15万美元即可判处死刑。

会议进行到下午,胡先锋老师就其一篇论文对涉税犯罪进行演讲。分别介绍了其论文的几部分内容,对文中出现的几个涉税犯罪的罪名进行了介绍和辨析。越南高氏莺副教授就2015年越南刑法典刚补充的侵犯经济秩序管理犯罪展开讨论。正新教授就受贿罪进行演讲介绍了中国立法中关于贪污受贿的几个罪名罪责,并对中越双方的相关立法进行比较。分析中方关于受贿罪的立法特点并指出国内学者的相关建议中越双方对对方的疑问进行回答及探讨。周凌、童德华、李正新等多位教授发言。

与之配套的还有其他的学术交流活动例如茶话会等,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提高了我校刑法学科的国际化程度,中越刑法学界的友谊大树也将更加茁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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