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晚19时,南湖青年刑法沙龙第三十九期沙龙活动在文治楼二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学术座谈会以“刑事审判引入人工智能判案利弊”为主题,采取让人耳目一新的辩论形式开展本次活动,本次座谈会由15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刘静同学主持,新葡的京官网郭泽强教授、周凌副教授等出席本次沙龙活动,各级博士生、研究生及本科生为主体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座谈会采取的辩论形式,让在座的参与者跃跃欲试,根据座位大体分为两方:正方坚持刑事审判引入人工智能判案利大于弊,反方认为刑事审判引入人工智能判案弊大于利。在主持人简明扼要的开场白后,活动正拉开帷幕。
进入活动的主体环节,在座各位先后表达了对辩题的看法,正反两方展开了激烈的辩争,在自由讨论的环节,持正方观点的同学开宗明义,表示在刑事审判中引入人工智能是对人劳动力的进一步解放,通过适当的运用能够提高司法效率;相应地,反方则例举出刑事审判引入人工智能,主要体现在量刑环节中的适用,对其不恰当的运用可能会产生的一系列弊端。接下来,正方依次抛出了“刑事审判中引入人工智能所作的判定只是作为参考”、“关于案件的实质性判断仍然是由法官来作出”等理由支撑其观点;反方则对应以“长久依靠人工智能断案难免会对其产生依赖性,不利于法官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在量刑等刑事审判环节,法官的综合性思维是人工智能无法完全代替的”等主张作回驳。
历经二十分钟左右的充分讨论后,出席的嘉宾老师们作出总结性的发言。郭泽强教授表示,对刑事审判引入人工智能仍需持保守态度,人类的进程史就是机器帮助解放劳动与人类反抗机器发明的过程,该主题涉及刑事审判中的量刑规范化问题,总的来说,现时的刑事审判不可能由人工智能取代。张老师指出,本次活动的选题有意义,符合社会热点,且面向未来,他表示了对该观点看法的变化历程,由强烈反对到对此持乐观态度,并解释任何一项技术的发展,刚开始都是艰难的。周凌副教授总结道,该选题具有新意,然而对相关概念的理解有待深入,且阐述道,应该理性地区分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该选题不仅涉及事务操作层面的问题,且应引起相关法哲学的深层次的思考。最后周老师还充分肯定了同学们在活动举办中的创新精神。
活动最后,主持人刘静同学进行了总结并宣布此次活动圆满落幕。本次沙龙学术活动采取了创新的辩论性讨论的形式,吸引了各级师生的参与,引发一场精彩绝伦的思维火花碰撞之旅。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会 记者 袁珊珊 摄影 袁珊珊 编辑 赵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