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人:吕兰  发布时间:2016-04-15   浏览次数:209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指导思想,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将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作为选拔的重要依据,注重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优秀创新人才。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纪检监督

为保证新葡的京官网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了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招生复试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新葡的京官网本年度的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部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向阳、李宏

副组长:苏彩霞

成员:童德华、向前、齐文远、杨宗辉、董邦俊、王均平、郭泽强

秘书:吕兰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李宏、胡向阳

副组长:向前

成员:刘宇

秘书:彭倩

三、复试分数线

    (一)非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专业

计划指标数

复试比例

参加复试名次

复试分数线

刑法学

7(在职生最多1人)

1:2

7*2 14

182

侦查学

5(在职生最多1人)

1:2

5*2 10

183

备注:

(1)非专项计划初试合格线为:外语44分,业务科(一)44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0分;侦查学专业符合该分数线要求的只有8人

(2)按规定,非专项计划在职生比例不超过20%

  


              2016年博士研究生非专项复试考生名单(刑法学)  


学院排名

姓名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报考类别

1

罗世龙

68.00

69.00

87.00

224.00

非定向就业

2

崔仕绣

59.00

69.00

83.00

211.00

非定向就业

3

夏娜

69.00

67.00

75.00

211.00

非定向就业

4

吴霞

58.00

78.00

74.00

210.00

非定向就业

5

覃俊

67.00

66.00

75.00

208.00

定向就业

6

王颖慧

61.00

60.00

81.00

202.00

定向就业

7

吴世俊

56.00

67.00

76.00

199.00

非定向就业

8

潘超

56.00

65.00

76.00

197.00

非定向就业

9

蔡士林

63.00

70.00

61.00

194.00

非定向就业

10

魏煜鑫

48.00

60.00

83.00

191.00

非定向就业

11

都启雷

52.00

67.00

65.00

184.00

非定向就业

12

刘振威

70.00

51.00

63.00

184.00

定向就业

13

郑涵之

56.00

52.00

74.00

182.00

非定向就业

14

赵凯

53.00

60.00

69.00

182.00

非定向就业


 

 

             2016年博士研究生非专项复试考生名单(侦查学)


学院排名

姓名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报考类别

1

熊俊

66.00

74.00

76.00

216.00

非定向就业

2

刘建时

57.00

83.00

71.00

211.00

定向就业

3

琚悦

70.00

77.00

60.00

207.00

非定向就业

4

张扬

53.00

60.00

90.00

203.00

定向就业

5

张巍

47.00

61.00

92.00

200.00

定向就业

6

蒋鹿夏

52.00

75.00

68.00

195.00

定向就业

7

商瀑

52.00

67.00

66.00

185.00

非定向就业

8

李江春

50.00

60.00

73.00

183.00

非定向就业


 

(二)少数骨干专项复试分数线及名单   

   全校共33个少数骨干招生计划,其中28个计划用于录取少数民族考生,5个计划用于录取汉族考生。

(1) 汉族民族考生复试分数线: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0分;

(2) 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分数线:外语31分,总分150分。

(3) 考生等额参加复试

进入复试的28名少数民族考生和5名汉族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此名单为校研究生院核准发文),其中新葡的京官网少数民族考生4人,汉族考生1人,具体如下:

       2016年博士研究生少骨专项复试考生名单(少数民族考生)


全校排名

姓名

报考专业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21

耿立峰

刑法学

48

52

79

179

少骨蒙古族

22

牙韩选

刑法学

47

65

66

178

少骨壮族

23

刘安韦

刑法学

47

69

61

177

少骨苗族

28

段亚林

侦查学

32

61

77

170

少骨回族


 

       2016年博士研究生少骨专项复试考生名单(汉族考生)


全校排名

姓名

报考专业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备注

2

陈梅

刑法学

66

77

76

219

少骨汉族


备注:对少骨计划复试名单有异议者,请直接向校研究生院投诉反馈,联系方式:027-88386706

 

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一)复试日程和地点


 专业

刑法学

侦查学

资格审查

4月23日上午8:00-8:25(下周六)

缴纳复试费:200元/人

4月21日上午8:00-8:25(下周四)

缴纳复试费:200元/人

复试时间

4月23日上午8:30

4月21日上午8:30

复试地点

文治楼2楼会议室

文治楼2楼会议室

复试名单

罗世龙崔仕绣夏娜吴霞覃俊

王颖慧吴世俊潘超蔡士林魏煜鑫

都启雷刘振威郑涵之赵凯

耿立峰、牙韩选、刘安韦、陈梅

熊俊刘建时琚悦张扬张巍

蒋鹿夏商瀑李江春

段亚林


(二)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带齐如下资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发表的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复印件含刊物首页、目录、正文)

  (3)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4)刑法学专业只接收本科或硕士毕业于法学专业的考生,因此请刑法学考生提供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或硕士均可,显示法学专业)。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5)下载附件2的表格(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一式5份A4纸打印,完成封面代表性科研成果对报考学科专业的理解页面的填写。

    (6)复试费200元/人

     备注:前4项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同第5、6项材料一并交给现场秘书。

 

(三)复试内容

      新葡的京官网复试形式为面试。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创新精神等。 

 

(四)复试录取

复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生,按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分相等则以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汉族考生,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总分降序排序,如总分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先办理预录取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或签订定向协议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请后续关注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刑司学院官网通知)

 

五.学制与录取类别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

从2010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南大研字[2011]9号)执行。

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3-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4-8年。

(二)录取类别

学校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录取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1) 和“定向就业(2)”等3类。按“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前按要求在规定时段完成《定向合同》或《少骨定向协议》的签署,否则不予录取。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1):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3.定向就业(2):仅适用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其中:①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②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

 

附件1:关于确定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的通知(上线版).doc

附件2: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doc

 

                          

                                                               刑司院研究生办

                                                             二O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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