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根据国家和学校要求,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或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合同》。根据教育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15】9号)的要求,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定向协议的签订,否则不予录取。为方便考生办理相关手续,请各位拟录取研究生严格按照校研究生院通知要求执行,相关内容详见校研究生院官网:
本院定向合同和定向协议书送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南湖校区)文治楼204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 研究生工作办;
联系电话:027-88386452/ 18803569215 (此手机号为私人号码,请考生勿拨打,只供接收快递到件短信提醒)
邮编:430073;
备注:关于连接通知中未明白事宜,请各位直接与发文单位(校研究生院 招生办)联系,联系方式:027-8838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