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要求,请于11月5日(周四)前将班符合报名条件的“自强之星”学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事迹介绍及相关媒体报道等材料(电子版,格式及字数不限)报送至院团委工作邮箱xstw2015@163.com。根据团中央、团省委、校团委的要求,院团委负责对所有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工作要求),并根据各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后,择优推荐1—2名同学,经公示后报送至校团委。
特此通知。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附件: 201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