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号晚7:00,南湖青年刑法沙龙第三十四期学术沙龙活动顺利召开。本次活动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范围——合目的性解读”为主题,由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2013级博士生刘伟琦担任主讲人,2014级研究生王永浩担任评议人。刑法学部分博士生、硕士生积极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由南湖青年刑法沙龙现任学术部副部长2014级刑法学研究生赵金金主持。此次活动主要由主讲人展示、评议人评议、自由讨论三个环节组成。
在主讲人展示环节,刘伟琦同学从阙如法益指导的理论误解与司法误判、“职务”体现单位公共权利法益、单位公共权利法益对认定“职务”范围的指导与制约和“职务”范围的合目的性界定四个方面向我们阐释了在职务犯罪中界定“职务”范围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应以双层次解释体系对职务犯罪的合目的性进行界定的观点。
在评议人评议阶段,王永浩同学在对主讲人选题肯定的基础上,抛出在“双重标准”之下,如何评价行为的既遂与未遂以及在私有企业中是否存在公共权力等问题引发大家深入思考。
在自由讨论环节,主讲人首先针对评议人提出的问题阐释了自己的观点,提出如何理解职务侵占罪的保护法益将直接影响对“职务”范围的理解与认定。而通说的“单一法益论”导致不当限缩或者恣意扩大职务犯罪的适用范围,因此,有必要建立判断职务犯罪的双重标准。随后,吴荣富同学提出对“公共权力”的理解将会对职务犯罪的界定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对如何判定单位财产的公共性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陈俊华同学则认为,在评价职务犯罪未遂的问题上,通说标准与双重标准会得出不同的答案。姜春同学则从法益衡量的角度解析了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继而从职务廉洁性角度比较了贪污罪与职务犯罪。
在活动最后,主持人对同学们的发言进行了总结并宣布此次活动圆满落幕。此次沙龙学术活动沿用以学生为主体进行自由讨论的形式,现场讨论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未来沙龙将会采取更多新的方式为大家呈现更加精彩的文化与思想盛宴。
(南湖青年沙龙记者 韩肖丹 摄影 崔仕绣 编辑 邱悦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