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拟招录若干名挂职博士研究生,以从事助理审判员的工作。岗位信息如下:
一、博士生基本条件
1.博士生二年级。
2.已通过司法考试。
3.有半年以上至一年的完整时间可以到挂职单位上班。
二、挂职博士生享受权利
1.工作1个月后经考核合格任助理审判员,独立办理案件;
2.享受每月3000元津贴;
3.报销一次往返飞机票费用;
4.挂职锻炼期间食宿由甲方(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负责。
三、挂职博士生的职责与纪律要求
1.办理案件,增强法学实践;
2.参与调研;
3.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案;
4.保证挂职锻炼期间在甲方单位正常上班。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同学,请于2014年6月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报名。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