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学院:
为了保证和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现对2014年上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测与双盲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与盲评对象
凡拟在2014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审核具备申请答辩资格的,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通过学位论文检测的博士学位论文除有特殊规定外,全部实行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10%的比例参加双盲评审。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工作日程安排》、《申请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有关工作说明
1. 我校将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前与答辩后两次论文检测。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博士、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第一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合格标准,并经专家认定属实者推迟半年申请学位;第二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合格标准者,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2. 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可不再参加同行专家通讯评阅。
3. 对于未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4.请各学院(中心)通知全体研究生,并提请全体导师注意,要求作者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按学校新的撰写规范要求(含格式与注释要求)撰写与完善论文。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位办
二〇一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