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的紧急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1-24   浏览次数:109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3年11月20日在京召开的部属高校预算会议精神和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执行进度的要求,学校将以12月15日为限,在此之前,要求2012年和2013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包括引进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青年教师创新项目、创新团队资助项目、大学生博文杯项目等)经费报销比例必须分别达到总经费的80%和40%。到期未达到报销比例的差额部分将由学校统一收回。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和获得项目的有关职能部门办公室秘书通知到
各项目主持人并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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