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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学院:
为了保证和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13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测与双盲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与盲评对象
凡拟在201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审核具备申请答辩资格的,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通过学位论文检测的博士学位论文除有特殊规定外,全部实行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10%的比例参加双盲评审。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工作日程安排》、《申请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申请硕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和《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有关工作说明
1. 从今年开始,将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前与答辩后两次论文检测。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博士、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第一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合格标准,并经专家认定属实者推迟半年申请学位;第二次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合格标准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2. 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可不再参加同行专家通讯评阅。
3. 对于未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
4.请各学院(中心)通知全体研究生,并提请全体导师注意,要求作者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按学校新的撰写规范要求(含格式与注释要求)撰写与完善论文。
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学位办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工作日程安排》、《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申请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申请博士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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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
2013年下半年学位论文检测、双盲评审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基本任务 | 材料要求 | 负责单位 | 工作时间要求 |
1 | 上报申请答辩名单及相关材料 | 按照申请答辩的基本要求,将《申请答辩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 《申请答辩名单》(纸质件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公开发表的论文(博士生)及申请答辩基本资格审查的其他材料。 | 各培养单位 | 2013年9月3日前完成 |
2 | 对申请答辩基本资格进行审查 | 按照培养计划中的学位课程学习、科研成果发表等要求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交送学位办和研管办 | 签署审核意见的《申请答辩名单》(纸质件1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 研究生院培养办 | 2013年9月11日前完成 |
3 | 对研究生毕业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运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定稿)进行检测 | 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博士、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盲评前论文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合格标准,并经专家认定属实者推迟半年申请学位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3年9月15日前完成 |
4 | 抽取确定参评硕士论文名单,并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 学位办按规定审核完具备答辩资格名单后,组织抽取参评论文,并将抽取结果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完成参评论文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 培养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学位办: 1. 参评论文(博士:4本,硕士:4本;要求:只制作简易封面并去除后记等反映作者和导师基本身份信息的内容); 2. 《博士学位论文自评表》(4份);《硕士学位论文自评表》(4份)。 | 研究生院学位办 各培养单位 | 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 |
5 | 对参评博士和硕士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并寄出双盲评审材料 | 对参评论文进行匿名处理,填写专家评阅书,并寄出专家评阅材料 |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3年9月27日前完成 |
6 | 校外专家完成双盲评审工作并收回 | 敦促校外专家及时评阅并回收评阅材料 |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3年11月1日前完成 |
7 | 汇总双盲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单位 | 双盲评审材料回收齐全后拆封,汇总双盲评审结果,并通知相关单位 | | 研究生院学位办 | 2013年11月8日前完成 |